《傲嬌男神住我家:99次說愛你》771.第771章 為一人寫的日記(1)
“那個人販子不死心,一直在誘拐她,我真的不想再過多的理會,反正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相信我,可是我沒想到,那個女孩竟然對著那個人販子,無比堅決的說了一句直到現在還在我耳邊縈繞的話,哥哥說你是壞人,你就是壞人!
小女孩真的很笨,衝著人販子強調他的壞人的時候,將棒棒糖咬碎了,落在地上後,就開始大哭,人販子匆匆逃了。
我沒哄過女孩子,從精神病院出來後的我,一直不怎麽會開口說話,面對哭的止不住的小女孩,最後實在沒辦法的我,將自己全部家當拿出來,重新幫她買了兩個大棒棒糖,她很開心,笑的很燦爛,我陰霾了那麽多天的心情,在那一瞬變得格外舒展,小女孩話很多,其實我很想跟她聊聊天,說說話,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該怎樣和她交流,一直到最後,我問她叫什麽,她說她叫婷婷,宋婷婷……婷婷,宋婷婷,婷婷,宋婷婷,婷婷,宋婷婷……”
這大概是蘇之念寫的最長的一篇日記吧,足足寫了一整夜,最後寫了將近一百遍的“婷婷,宋婷婷”。
宋青春看著那五個字,眼眶卻緩緩地紅了起來。
她不是沒有好奇過婷婷到底是誰,曾經她是真的以為有婷婷這個人存在的,後來當她知道了蘇之念一直喜歡的人是她後,她就以為婷婷隻是他編出來的一個子虛烏有的名字來騙她的。
因為時間太久遠了,當時她的年紀太小了,她真的不記得這些事了,她隻是零零散散的記著一些畫面,直到她看到這段內容的時候,她才在很破碎的記憶裡,拚湊了起來,然後知道,他口中那個一直以來念念不忘,年年不忘的婷婷,原來就是她。
當初她知道他喜歡的人叫婷婷時,還想起了自己小時候嫌棄名字難聽,換了好幾次名字的事情,其中有一個名字就是婷婷……可是她真的沒想到,在自己走馬觀花的換名字過程中,竟然遇到了他……
“1996年,11月5日,小雪。
我又來到了明鏡胡同口,我站了四個半小時,卻仍是沒有等來她。
”
“1996年,12月25日,聖誕節。
我買了兩根棒棒糖,專程在明鏡胡同口等了一天,從早到晚,凍得我全身冰涼,她還是沒出現。
”
“1997年,3月8號,晴轉多雲。
春天來了,我不知道這是自己第幾次來明鏡胡同口了,帶著希望來,帶著失落走。
”
“2000年,10月8號,晴。
轉眼間,過去四年了,我一直在找她,卻始終沒有找到她,每當我心情特別不好的時候,想到她,我就會變得格外安靜。
”
“2004年,6月1號,兒童節,已經過了快要八年了,我升入高中了,她也已經在上初中了吧,我始終沒有忘記過她,我知道自己可能這一輩子都不會再見她第二面了,可是我還是再找,找那個在我最黑暗的時候,唯一給過我光明的她。
”